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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江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24-09-27 15:11 來源:江城縣發改局微信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江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江城發展和改革局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縣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 就業援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 號)、《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普人社發〔2020〕86號)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評定,擇優聘用。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一)招聘人數:1名。

    (二)招聘崗位:辦公室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招聘對象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且辦理《就業創業證》并進行了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且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城鎮登記大齡失業人員。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6.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的脫貧勞動力。

    (二)綜合素質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溝通協調能力,能夠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大局意識、服從意識、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服從工作安排和用人單位管理。

    3.年齡在20歲—35歲之間,學歷大專以上,有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室工作經驗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酬待遇

    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與本人簽訂城鎮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執行,繳納五險,工資由單位按月足額發放。薪資待遇為每月3500元(含五險需由個人繳納部分),享受與用人單位其他工作人員同等的節假日休息、工會福利以等,單位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復審

    1.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聯系人:楊顏伊、朱海怡,聯系方式:0879-3723379。

    2.現場報名地址:江城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惠民路2號)。

    3.報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攜帶《就業創業證》或電子《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殘疾證、榮譽證書、相關工作履歷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進行現場報名,并填寫《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現場報名工作人員初核。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江城縣發展和改革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三)面試

    審核通過人員,由江城縣發展和改革局對招聘對象進行面試,擇優錄取。

    (四)體檢審核

    通過的錄入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將體檢報告送交江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五)公示經資格審查、綜合能力測試、面試、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錄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影響聘用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項

    (一)所聘用人員具體工作崗位由江城縣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工作實際安排和調整。

    (二)所聘人員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勞動保障及節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若出現未如實填報信息、偽造信息、填寫信息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五)招聘全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舉報,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對招聘中違法違規情況進行舉報的,需提供相關舉報材料和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監督電話:0879-3721857。

    本公告由江城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江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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