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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構建“1+N”政治生態治理制度體系
時間:2019-05-16 11:27 來源: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嚴格執行‘八小時之外’監督管理辦法、日常考核辦法、容錯糾錯辦法……”針對州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余麻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反映出的山頭、圈子、攀附和不正常政商關系等問題,今年以來,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緊扣清理政治生態污染底泥行動,打出了一套組合拳,推動構建“1+N”政治生態治理制度體系,為德宏州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堅持問題導向,德宏州堅持破立并舉、以上率下、綜合治理、嚴管厚愛的原則,制定出臺了《中共德宏州委關于全面修復和重構風清氣正政治生態推動德宏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意見》《德宏州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若干意見》《德宏州州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常考核辦法(試行)》《德宏州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活動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德宏州激勵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試行)》等一系列制度,形成“1+N”政治生態治理制度體系,著力構建“純”“凈”干部關系和“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從源頭上凈化從政環境。
“八小時之外”,德宏州領導干部在各種社交場合、公共場合中均要嚴守“十禁止”政治紀律規矩、“十自律”廉潔自律規矩、“十謹慎”品德作風規矩和“十提倡”遵循社會公序良俗規矩的40條規矩。
“考察識別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時,并注意重要關頭、關鍵時刻。”德宏州全方位、多渠道、近距離了解干部,對領導班子日常運轉和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綜合性“把脈”,對領導干部德才表現進行經常性“體檢”。同時,對近年來選任的干部進行一次組織清理,甄別處理一批、調整退出一批、教育引導一批,清除干部任用違紀“污染底泥”,推動形成“純”“凈”干部關系。
此外,德宏州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保護改革者、鼓勵探索者、寬容失誤者、糾正偏差者、警醒違紀者。對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確、政策調整造成工作出現偏差或失誤等10種情形的,可以申請容錯,按照申請、核實、認定、反饋、歸檔等程序進行;對存在過錯或失誤的單位、個人予以容錯的同時,對其工作偏差、失誤或無意過失進行糾錯,避免一容了之、知錯不改、放任錯誤;對主觀上具有故意違反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等7種情形的,不予容錯。該州還完善澄清保護機制,對所反映問題失實或受到錯告、誣告的單位和個人,在一定范圍內以適當方式予以澄清,消除負面影響。對查實誣告陷害他人的,按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或必要的組織處理,并點名通報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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